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助贷机构,目前是由各地省市金融办/金融工作局负责审批。在金融行业监管持续加强的今日,国内大多数省市对于审批融资性担保公司是非常谨慎的,审批难度较大。以深圳为例,当前要申请设立一个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对于主发起股东的资质要求满足:(企业法人)存续满三年,近两年连续盈利,经三年累计利润达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净资产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有3年以上从事经济工作的经历,没有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个人拥有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其出资额2倍,其中银行存款等流动资产不低于其出资额,且具有合法来源。
此外,股东出资比例限制:主发起人是一个企业法人时,持股比例不低于30%,由两个企业法人主发起时,各持股比例不低于20%。另外,一般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低于1%,出资额须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如果是要直接转让一个融资性担保牌照,目前市面的价格参考:500-600万人民币,具体成交价格要根据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实际情况。要转让一个融资性担保公司,如将法人股东打包转让的话,可以认为是不需要具备任何资质就可以直接受让这个融担牌照。但是有一种情况下,如果法人股不是打包转让的话,那么是需要受让方提供满足资质的公司来担任新股东的,在这种情况下,要转让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难度相对高,审批周期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