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即传授讲解的意思,《春秋》有三传(《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传有的阐明大义,有的引申未言之意,有的逐句解释。古语云“圣人作其书,贤者作其传”。传有内传、外传、大传、小传、补传、集传之分。 注,取义于如水注物,对文字古奥、文义艰深之处,略疏典故。注也是通用的注释名词。
中国古籍传统的分类法采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四部下再细分为四十四类: 经部,以儒家经典及其释作为主,例如《御笔诗经图》,也收录古乐、文字方面的书籍。 史部,主要收录各种体裁的史书,另纳入地理、政书及目录类图书。 子部的范围比较广,诸子百家、算术、天文、生物、医学、军事、艺术、宗教、占卜、堪舆、命算、笔记、小说、类书等,皆入子部。 集部,则录诗文集、文学评论及词曲方面的著作;个人著作称“别集”,集体创作称“总集”(例如:《六家文选》)。
中国殷商时已开始在竹木简上写文字,《尚书》的《多士》篇里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册”的古文字就像两根带子缚了一排竹木简,“典”则像以手持册或将册放在几案上面。但这种典册在殷商时仍不是书,而只是诏令之类的文字,保存起来犹如后世之所谓档案。到西周、春秋时,档案留下来的就更多了。
先解释“古籍”的“籍”。“籍”在这里就是书,“古籍”是古书的雅称。什么样的东西才算书,殷商时龟腹甲、牛肩胛骨上的文字只是占卜后刻上去的卜辞,并未构成书。商周时青铜器上的铭文即所谓“金文”是王公贵族们对铸器缘起的记述,尽管有时为了夸耀自己的功勋,文字很长,但其性质仍和后世纪功颂德的碑刻相近似,也不能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