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灯是户外广告中灯光类广告的主要形式之一,它的媒体特点是利用新科技、新手段、新材料,在表现形式上以光、色彩、动态等特点来吸引观众的注意,从而提高信息的接受率。霓虹灯广告一般都设置在城市的至高点、大楼屋顶和商店门面等醒目的位置上。它不仅白天起到路牌广告、招牌广告的作用,夜间更以其鲜艳夺目的色彩,起到点缀城市夜景的作用。
地点分类
1.销售现场广告:指设置在销售场所内外的广告。包括橱窗广告、货架陈列广告、室内外彩旗广告、卡通式广告、巨型商品广告。
2.非销售现场广告:指存在于销售现场之外的一切广告形式。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具体包括:
(一)利用报纸、期刊、图书、名录等刊登广告;
(二)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录像、幻灯等播映广告;
(三)利用街道、广场、机场、车站、码头等的建筑物或空间设置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墙壁等广告;
(四)利用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展览馆、宾馆、饭店、游乐场、商场等场所内外设置、张贴广告;
(五)利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广告;广告;
(六)通过邮局邮寄各类广告宣传品;
(七)利用馈赠实物进行广告宣传;
(八)利用网络Email、BANNER等进行广告宣传,数据库营销的一种;
(九)呼叫中心,数据库营销的一种;
(十)利用短信(sms)、彩信进行广告宣传,数据库营销的一种;
(十一)利用其他媒介和形式刊播、设置、张贴广告;
(十二)如今还有人用口头广告;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市场竞争日益扩张、竞争不断升级、商战已开始进入“智”战时期,广告也从以前的所谓“媒体大战”、“投入大战”上升到广告创意的竞争,“创意”一词成为中国广告界的常用词。 “ Creative ”在英语中表示“创意”,其意思是创造、创建、造成。“创意”从字面上理解是“创造意象之意”,从这一层面进行挖掘,则广告创意是介于广告策划与广告表现制作之间的艺术构思活动。即根据广告主题,经过精心思考和策划,运用艺术手段,把所掌握的材料进行创造性的组合,以塑造一个意象的过程。简而言之,即广告主题意念的意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