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手段是保证(但它不容于英国《票据法》)和融通(英国《票据法》特别为此作了详细立法,其他国家的票据法也都不同程度地认可票据融通行为)。
1.用保证手段进行汇票融资。指汇票的原有债务人(欲融资人:出票人/持票人)邀请高资信的非债务人在汇票上签字/签章为自己作偿付保证,从而利用他人资信来提高汇票的信用身价以便贴现的行为。其中,前者是被保证人,后者是保证人。
保证人为票据作保证时,除了向被保证人收取担保费外,通常还要向被保证人要求一定的押金或抵押品(注意,这并非收取对价)。《日内瓦统一法》和我国《票据法》都特别为保证行为作了专门立法;但英国《票据法》不认可保证行为。
2.用融通(Accommodation)手段进行汇票融资。指汇票的出票人邀请高资信的非债务人未取得对价而以承兑人身份在汇票上签字/签章,从而借用他人名义来提高汇票的信用身价以便贴现的行为。这种汇票,被称作融通汇票。其中,未取得对价而应邀在融通汇票上签字/签章者叫做融通人,得到被融通汇票的出票人叫做被融通人。实务中常见的融通汇票多是专门作为融资信贷工具而单独出具的(可特别称作融资汇票),但那种在卖方远期信用证项下出具的融通汇票例外,因为后者往往是跟单汇票,不是单纯的融资信贷工具,而兼有着结算支付工具的功能。
防范汇票融资风险,提高汇票的信用程度。首先使用保证手段,要求高资信的企业或银行,在汇票上签字作为汇票的偿付保证,提高汇票的信用程度。此外可以要求高资信的企业或银行以承兑人身份在汇票上签字,提高汇票的信用程度,常见的是承兑远期汇票,一般承兑人是银行,银行在汇票上签字承兑,使远期汇票成为到期日付款的信用流通工具,银行承兑汇票很容易在市场上得到贴现。在进出口贸易中,由进口商承兑的汇票,经银行保证后,可办理包买票据融资业务,包买商买入票据后,自行承担可能收不进汇票款的风险。
在当今日益活跃的金融市场中,承兑汇票贴现作为一种、便捷的融资方式,正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近日。承兑汇票贴现,简而言之,即持票人将未到期的汇票通过银行贴现,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以提前获取资金。这一过程中,银行根据票面金额扣除一定的贴现利息后,将剩余资金支付给持票人,从而帮助企业或个人解决短期资金需求。
1、买方付息:
买方可以和供货商协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企业适当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可降低银行贷款需求,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
办理银行汇票时存入的保证金存款还能有一部分存款利息收入。
对于卖方市场的商品而言,卖方不愿意接受银行承况汇票。
但是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卖方也可以争取下买方付息贴现的方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这样也可以降低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