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有效期通常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完成后的一定期限止,一般为 1 年至 3 年左右。以建筑工程合同为例,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可能涵盖整个工程建设期,一般小型建筑项目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可能为 1 年至 1.5 年,中型项目可能为 1.5 年至 2 年,大型项目可能达到 2 年至 3 年甚至更长。若合同有质量保证期的约定,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可能会延长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一定时间,如质量保证期为 1 年,履约保函可能会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延长 30 天至 90 天,以确保承包人履行质量保修义务。
项目进展证明材料
工程进度报告:对于工程类保函,如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需要提供由监理单位、业主或相关第三方出具的工程进度报告,说明项目目前的完成情况、已投入的成本、预计还需的时间等。
货物交付证明:若是与货物采购或销售相关的保函,如质量保函等,可能需要提供货物的交付凭证、验收报告等,证明货物的交付情况和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
申请材料方面
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文件,如缺少原保函副本、延期申请书填写不规范、未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导致担保机构无法了解申请情况和做出准确判断。
材料不真实: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内容,如虚构项目延期原因、伪造相关文件或数据等。一旦担保机构发现材料真实性存疑,会立即拒绝申请。
行业惯例和操作规范
国际惯例:在国际贸易等领域,《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等国际规则明确要求银行保函必须规定一个失效日期,以便于各方操作和风险管控,遵循国际惯例有助于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国内实践:国内银行和担保机构在开具履约保函时,也通常会明确约定有效期,一般会根据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特点等因素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如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30 天至 180 天等。